以下是引用雨中飞燕在2007-8-28 20:39:28的发言:
冒充的定义你自己搞不清楚吧,麻烦你学习一下法律
如果你本人就是“卧龙孔明”,或者是受他本人所委托的,那我就懒得再和你争辩了。
我好心帮“卧龙孔明”维护他的权利,却反遇你的争辩,
要真是你自己要破坏,而且还来和我争辩的话,那当我什么也没说,我以后也当你不存在
如果你不是他本人,麻烦你澄清你和他是什么关系,为什么要这样做。
你刚刚给我发短消息说请我不要再深究,我可以不深究,
但你要知道我这不是为了和你吵才发的帖子,我本来就没想和你吵,
你要是早点解释清楚,谁都懒得和你吵下去。
同校的编程朋友(你完全可以查IP,同一个地区的),同窗同学,我到他家,他把马甲给我玩,我就来了.知道了吗?之前他曾经用该号来回答过一两个指名找他来回答的问题,然后就把马甲送给我了.其实昨天一个繁体版孔明是两个人,在回答http://bbs.bc-cn.net/viewthread.php?tid=165082问题时,由于他本人精力有限已决定不再于技术区中讨论,但由于是指名问题,所以 S.K 还是回答了,不过用了马甲(避免不必要的其他问题).解决那个问题之后这个马甲就不是他了,是我的了.....我虽不才,但仍能回答一些编程问题,所以就接着孔明来泡,想不到竟遇到了你的强烈打击!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同的,要尊重每个人的想法,你将你的想法说出无妨,但不要直接攻击他人!!!!!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8-29 11:26:34编辑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