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script中哪种语法是错误的?
A:javascript::B:引号不配对
A
这不是javascript的语法,这叫做浏览器的伪协议,和http:同一个意思,只是告诉浏览器,我下面的操作(http对应的是url),是一段javascript脚本,比如javascript:alert(1); 此协议一般都只能用于url相关的属性,比如a元素的href,location.href,以及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等等
B
弱智的选项~~~引号不配对当然是语法错误 [quote][bo]以下是引用 [un]渚薰[/un] 在 2008-2-21 09:03 的发言:[/bo]
A
这不是javascript的语法,这叫做浏览器的伪协议,和http:同一个意思,只是告诉浏览器,我下面的操作(http对应的是url),是一段javascript脚本,比如javascript:alert(1); 此协议一般都只能 ... [/quote]
对呀,是javascript:也不是javascript::呀!!!多个:不影响吗? 多一个冒号,我以为是你打错的,Orz javascript::这不是javascript的语法???? 不是,是浏览器伪协议,javascript:后面的内容才算是真正的js语法。 难怪啊 。。不过有时候还是写道别的文件里引用比较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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